2015年3月4日,歐盟發(fā)布G/SPS/N/EU/121號通報:修訂部分食品中鉛的最高殘留限量。
歐盟將修訂1881/2006/EC法規(guī)《部分污染物在食品中的最高殘留限量》,修訂部分食品中鉛的最高殘留限量,新法規(guī)將從201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