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0769-28681849

科技引領結碩果

科技引領結碩果

作者: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時間:2013-10-12

  實驗室生物安全認可制度是我國獨有的創(chuàng)新性認可制度。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在制度研發(fā)過程中堅持以科技為引領,按照“科技開發(fā)、體系建設、標準研制、技術評價、應用轉化,同步進行”的總體思路,力圖最高效地促進科技進步,最快速地推動高新技術標準化和產(chǎn)業(yè)化,最及時地納入法制化管理體系。

  CNAS在實驗室生物安全領域先后承擔并完成了2項國家科技課題、2項總局計劃項目,科研經(jīng)費近千萬。通過一系列的課題研究和標準制定,建立了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認可制度,促進了我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創(chuàng)新和技術進步。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國家質檢總局科技興檢一等獎1項、標準創(chuàng)新二等獎1項。

  目前,CNAS參與的多項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科技成果被應用于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相應的國家建設項目和投資規(guī)模;被衛(wèi)生部、農(nóng)業(yè)部作為開展高致病性傳病原活動資格的條件;被科技部作為承擔高致病性傳染病研究項目的資格條件;被解放軍總后勤部采納,建立了軍隊生物安全實驗室資質認定體系并良好運行,應用于國家重大基礎工程建設。獲認可的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在SARS防控、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玉樹救災、60年國慶、H7N9防控等重大活動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背景資料:

我國生物安全實驗室認可發(fā)展大事

  2003年7月23日,國家認監(jiān)委發(fā)布特急函,正式委托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組織起草《生物安全實驗室評價準則》。時值SARS疫情爆發(fā),當時我國僅有幾個所謂的P3實驗室,但無標準評價是否能達到從事SARS研究的要求,沒有移動P3實驗室,更沒有P4實驗室。在我國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下,認可中心組織衛(wèi)生部、農(nóng)業(yè)部、質檢總局、軍科院等部門的權威機構共同攻關。

  2004年4月5日,強制性國家標準《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正式得到批準并發(fā)布,標志著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實驗室生物安全認可工作步入了科學規(guī)范發(fā)展的新階段。

  2004年11月12日,國務院發(fā)布實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從事病原微生物活動的實驗室應符合國家強制性生物安全標準和相關法規(guī)的要求,其中三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必須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依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guī)定,國家認監(jiān)委依法授權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2006年整合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開展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認可工作。2005年6月2日,我國頒發(fā)第一張P3實驗室國家認可證書。

  2013年1月18日,“P3和P4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與應用”項目榮獲2012年度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這是我國認證認可領域首次獲得國家級科技獎項。

  截至2013年8月31日,共有53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通過認可,其中42家三級實驗室,11家二級實驗室。認可制度為確保我國生物安全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