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End-of-Life Vehicle)即報廢車輛指令。 ELV為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為保護(hù)環(huán)境,減少車輛報廢產(chǎn)生的廢棄物,制定的報廢車輛回收指令。有2個內(nèi)容,一為2003年7月以后生產(chǎn)的汽車禁用鉛、鎘、汞和6價鉻四種有害物,第二為提高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率,回收費用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由制造廠承擔(dān)。 回收指令確定了歐盟報廢汽車“再使用與再利用”和“再使用與回收利用”的兩個階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標(biāo),并明確說明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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