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的1月3日起,新的《美國復合木制品甲醛標準法案》正式生效,這將成為美國最為嚴格的甲醛釋放標準法案。該法案不僅適用于半成品的木料面板,也適用于制成品中的復合木料。法案的限量要求如下: 從2011年1月3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碎料板的甲醛釋放量不能超過0.18 ppm;中密度纖維板的甲醛釋放量不能超過0.21 ppm。 從2011年7月1日起,碎料板的甲醛釋放量不得超過0.11 ppm;中密度纖維板的甲醛釋放量不得超過0.11 ppm。 從2011年1月3日起到2012年6月30日,帶單板核心的硬木膠合板甲醛釋放量不能超過0.05 ppm,帶復合板核心的硬木膠合板甲醛釋放量不能超過0.08 ppm;薄型中密度纖維板甲醛釋放量不能超過0.21 ppm。 從2012年7月1日起,帶單板核心的硬木膠合板和帶復合板核心的硬木膠合板的甲醛釋放量都不能超過0.05 ppm;薄型中密度纖維板甲醛釋放量不得超過0.13 ppm。 另外,法案豁免了部分木制消費品,其中包括PS 1-07標準中規(guī)定的建筑用硬紙板和膠合板、PS 2–04標準中規(guī)定的建筑用面板、ASTM D5456–06標準中規(guī)定的建筑復合木材、ANSI A190.1–2002標準中規(guī)定的膠合層壓木料,以及木制包裝材料、軌道機動車、輪船、航天航空飛行器等內(nèi)部用的復合木制品。 法案覆蓋了大部分木制產(chǎn)品并且這些產(chǎn)品的甲醛釋放標準變得更加嚴格。專家指出,這是迄今美國最為苛刻的甲醛釋放標準。除了很少一部分竹制品和藤條制品,絕大多數(shù)出口到美國的家具都受到該法案的影響。目前,中國只有很少的廠商有能力生產(chǎn)符合新法案要求的木制品。如果不及時地適應新法案的要求,大多數(shù)中國廠商將被迫退出美國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