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根據教育部網站13日發(fā)布的四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今后校服生產和采購均將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
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四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意見》,這是第一個國家層面系統(tǒng)構建校服治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意見》認為,校服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標準,嚴格依法進行校服企業(yè)登記注冊,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學校要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學校要建立家長、學生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加強校服采購管理,加強采購公示,實行采購備案,同時依法嚴厲查處違規(guī)生產企業(yè)和銷售商,建立校服生產企業(yè)“黑名單”制度;各地要逐步使更多學生能夠穿著校服,提倡對家庭貧困學生等群體無償提供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