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0769-28681849

單機頂盒生態(tài)設計要求[(EC) No 107/2009]_檢測資訊_

2009年2月4日,歐盟發(fā)布簡單機頂盒生態(tài)設計要求法規(guī),法規(guī)號為(EC) No 107/2009,主要內容如下:

一、主題和范圍

本法規(guī)制定簡單機頂盒的生態(tài)設計要求。

二、生態(tài)設計要求 

    1. 本法規(guī)生效后一年后,投放到市場上的簡單機頂盒不得超過下列功耗限量;帶集成硬盤和/或第二調諧器的簡單機頂盒可免除此項要求:

 

待機模式

活動模式

簡單機頂盒

1.00 W

5.00 W

用于待機顯示的容許量

+ 1.00 W

用于解碼 HD信號的容許量

+ 3.00 W

    2.本法規(guī)生效三年后,投放到市場上的簡單機頂盒不得超過下列功耗限量

 

待機模式

活動模式

簡單機頂盒

0,50 W

5,00 W

在待機模式下顯示的容許量

+ 0.50 W

用于硬盤的容許量

+ 6.00 W

用于第二調諧器的容許量

+ 1.00 W

用于解碼 HD信號的容許量

+ 1.00 W

    3.待機模式可用性

本法規(guī)生效一年后,簡單機頂盒應提供待機模式。

    4. 自動斷電

本實施措施生效一年后,簡單機頂盒應加裝一個“自動斷電”或類似功能,具有如下特點:

-在最后一次用戶切換和 /或頻道改變,經過3小時以下的活動模式以后,應自動將簡單機頂盒從活動模式轉為待機模式,在進入待機模式以前2分鐘有一個報警消息。

-“自動斷電”功能應設置為默認值。

    5. 測量方法

1點和第2點的功耗應由一個可靠、準確和可再生的測量程序來確定,要考慮公認的最新技術。

    0.50W或大于0.50W的功率,測量時應包括一個置信度為95%,不到或等于2%的不確定性。測量低于0.50W的功率時應包括一個置信度為95%,不到或等于0.01W的不確定性。

    6. 制造商為了進行合格性評定提供的信息

按照第5條進行合格性評定時提供的技術文件應包括如下內容:

    (a) 對于待機和活動模式

-以瓦特為單位的功耗,四舍五入到第二個小數(shù)位,包括不同附加功能和/或部件的消耗數(shù)據(jù);

-所使用的測量方法;

-測量時間;

-如何選擇或編程器具模式的描述;

-設備自動轉換模式時到達模式的事件順序;

-關于設備操作的注釋。

    (b) 測量參數(shù)

-環(huán)境溫度

-以V為單位的測試電壓和以Hz為單位的頻率

-供電系統(tǒng)的總諧波失真-測試期間電源電壓的波動

-關于進行電氣測試所使用儀器、裝置和電路的信息和文件

RF(用于地面數(shù)字廣播)或IF(用于衛(wèi)星廣播)中的輸入信號

MPEG-2傳輸流中所述音頻/視頻測試信號

-控制裝置調整

有源地面天線、衛(wèi)星LNB(低噪塊)或電纜或電信調制解調器等由機頂盒驅動的廣播接收用周邊裝置的功能要求不需要包括在技術文件中。

    7. 制造商為了消費者信息而提供的信息

制造商應保證向簡單機頂盒消費者提供以瓦特為單位、四舍五入到第二個小數(shù)位的簡單機頂盒待機和活動模式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