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1會議于2014年8月14日決議將由EK1 588-14取代原有EK1 490-10 rev.2,特殊電池在申請GS時必須根據(jù)新決議進行評估。此決議涉及EN 60950-1, EN 60065, EN 60335, EN 61010-1, EN 62133與EN 60598等標準。
EK1 588-14針對終端產(chǎn)品使用的特殊電池(包含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zhì)的電池)訂出單獨取得GS標識所需符合的要求項目如下:
所有既有不符合此決議的產(chǎn)品必須在三個月期限內(nèi)符合此決議要求,否則將撤銷其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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