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修訂RoHS (2011/65/EU) 指令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在電氣和電子設備的指令, 已在2011年生效。經過重新修訂后, 新RoHS (2011/65/EU) 指令于2013年1月3日取代指令2002/95/EC, 歐盟成員國于2013年1月2日前必須將指令2011/65/EU納入國家法律內。
基于在技術及科學的原因,禁用某種化學物質并不可行。故此產品中使用某種化學物質的豁免亦已實施。歐盟委員會公布豁免物質,包括豁免鉛、鎘、汞、多溴聯(lián)苯、多溴聯(lián)苯醚和六價鉻為特定目的使用。 |